摘要
唐朝妇女观大体经历四变,其变化与唐朝社会政治、经济诸方面密切相关:唐太宗令寡妇再嫁,突破了正统妇女贞节观的限制,挖掘了妇女在人类自身繁衍、发展生产等方面的社会价值和意义,为实现‘贞观之治”提供了条件。武则天当皇帝,冲击了正统的男尊女卑观念,妇女的自然天性和社会能力得到在整个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释放。唐玄宗开元天宝时期,一方面限制妇女干政,以巩固皇位,稳定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又给妇女在婚姻、社交等社会生活方面的自由,这种相对开放自由的妇女观显示了唐朝盛世统治者的自信开放、务实进取和多情多欲的性格,使整个社会充满活力和生气。以唐宣宗为代表的唐朝后期统治者加强对妇女的正统礼法控制,妇女观逐渐向宋明理学过渡,对妇女的桎梏束缚已远远超过了稳定封建秩序的实际需要,这正是衰世的表征和根源之一。
出处
《文史哲》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2期100-105,共6页
Literature,History,and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