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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的对方科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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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澄清了将递延所得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误区,阐述了递延所得税的对方科目应该是"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商誉",以期为广大财务工作者学习所得税会计提供参考。
作者 姜葵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2年第8期24-25,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湖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编号:2011FJ600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编号:12YJA63002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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