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息共同承担的会计处理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给供应商,同时供应商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比例的贴现利息,用以弥补贴现的费用。会计实务中通常有两种常见的做法,一种是供应商把收到的贴现利息同销售货物的价款共同开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另一种是供应商只把货款开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收到的贴现利息开利息收据。那么,哪种发票开具方式更合理呢?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2年第8期72-72,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