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具有动态美的构成形式,有比例、对比、多样统一等。“比例”,是形式美最为普遍的重要规律之一。它是指美的事物在外在形式上部分与部分、部分与整体之间构成的一定的度量关系。比例失调,必然导致形式美的消失。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在美学史上最早提出形式美的比例关系,即著名的“黄金分割”律(指长方形的美,其长与宽的比例以1:1.618为适宜)。事物形式要素之间的比例关系,是人类在实践活动中通过对自然物的加工改造总结抽象出来的。我国木工祖传的“周三经一、方五斜七”的口决,就是制作圆形和方形物体的大致比例。中国画论中的“丈山尺树、寸马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