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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全面建立法制副校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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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确保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普洱市教育局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建立和完善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全市村完小以上的学校都普遍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
作者 何万云
机构地区 普洱市教育局
出处 《云南教育(视界)》 2012年第14期40-40,共1页 Journal of Yunnan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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