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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一起环境污染案件中,松江区检察院不仅依法追究环境污染者的刑事责任,还积极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日,由该院督促起诉的环境污染地镇政府诉蒋某等5被告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判决污染环境者赔偿全部清污治理费用887266元。
出处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AS 2012年第4期92-93,共2页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College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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