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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阳八味”不可“益火消阴”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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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火神派的鼻祖郑钦安先生在《医法圆通·卷四》"益火之源以消阴翳辨解"一节中曰:阳虚证忌滋阴,因此"阳八味"(即肾气丸)不能作为"益火之源,以消阴翳"之方。郑氏认为,肾气丸方中的熟地、山萸肉属滋阴之品。但阳虚之人,多因阴邪为病,切不可再滋其阴。若再滋其阴,则阴愈盛而阳愈消。笔者认为郑氏的说法不成立,其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郑氏把阴气与阴邪的概念混为一谈,阴气与阴邪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第二,据阴阳互根互用之理:若阳虚日久,不能生阴,阴气亦虚。阳虚证在补阳的同时配合滋阴之药,则可收到阴生阳长之功。第三,仲景在《金匮要略》中治疗肾阳虚时肾气丸的应用,在实践上证明了阳虚证可以在补阳的同时兼补阴。总之,肾气丸是"益火之源,以消阴翳"之方。
机构地区 广西中医学院
出处 《中医文献杂志》 2012年第4期23-24,共2页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al Literatur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清·郑钦安著,周鸿飞点校.中医火神派三书:医理真传、医法圆通、伤寒恒论[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7:220,227,228.

同被引文献44

引证文献2

二级引证文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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