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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人民陪审员有利于完善司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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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认为,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更能体现司法公正,完善司法监督。 首先,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能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审判制度,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民主政治制度。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更了解民情、代表民意,在审判活动中更注重以社会道德标准评判案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法官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思维定式,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
作者 张文泉
出处 《新疆人大》 2012年第9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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