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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新模式的实践与探索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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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现有监管模式现在全国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模式较多,监管主体和托管形式不一。从监管主体来看,主要有三种,即房产管理部门、专业中介机构和银行。从监管的形式来看,主要有自愿监管和强制监管两种。从监管的资金构成情况来看,主要有部分资金监管和全额资金监管两种模式。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12年第2期28-29,共2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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