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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返还已办转移登记的房屋应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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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市登记机构询问:某银行将一处自有房屋卖给某甲,银行和某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转移登记。一年多后,因该房屋质量问题(已由质监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工程),某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退房。经法院判决,由某甲将房屋返还给银行、银行给与某甲相应的经济补偿。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12年第5期47-47,共1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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