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乌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经济犯罪的主要形式有以低吸高抛的手段、编造虚假信息、外商利用"拉圾柜"骗运费、公司业务员侵占公司利润等。究其原因,一是国际货代行业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国际物流协会监管不力;二是经营和运作模式不规范;三是运费"循环单月结"、"循环押单"的"赊账经营"结算方式;四是工商部门对公司注册审核不力,对超范围经营缺少监管;五是有关职能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调机制不畅;六是政府部门对货代行业的管理不够重视。为此建议:一是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整个国际货代行业的整治力度;二是行业协会应加强管理和监管力度;三是工商部门应加强对货代公司注册的审核力度;四是公安机关应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第4期66-69,共4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