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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裁判员主体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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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足球“黑哨”黄俊杰、万大雪、陆俊、周伟新被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足球裁判龚建平被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笔者认为,足球裁判员实际上是代表中国足协对足球比赛进行组织、管理、指挥和裁判,是一种公共事务管理活动,即公务活动。所以,足球裁判员应以从事公务人员论。
作者 赵宏
出处 《天津检察》 2012年第4期39-41,共3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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