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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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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制度(以下简称社会调查制度),又称为判决前调查制度或人格调查制度,是指在法院判决前,由专门机构对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家庭环境、犯罪背景等进行专门调查分析,并对其人身危险’陛进行系统评估后。将调查评估报告提交法院,供法院在量刑时参考的制度。
作者 张鹏
出处 《天津检察》 2012年第4期64-65,共2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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