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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订劳动合同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判定要件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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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时,因对"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维持或提高"有不同理解,易引发争议。因此,对约定条件的判定标准应从程序要件和实体要件两方面入手,要坚持有利于劳动者权益落实的利益倾向原则;坚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整体和不可分性,以及可物化原则。同时,今后应进一步完善立法,或明确规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内涵,或删除例外情形。
出处 《中国劳动》 北大核心 2012年第9期21-23,共3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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