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巫溪县乐和模式自2011年3月正式推行以来,在县乡层级同时取得村社和谐共治、"息访稳定"双重的良性社会效果。本文基于对巫溪乐和模式的实地调查,围绕北京地球村在其中所发挥的角色和功能,进而考察北京地球村在过去15年间的合作主义路径变迁,试图就中国地方合作主义的社会条件问题展开讨论。通过对合作主义不同形态和合作伙伴及关系的探讨,本文研究确认了北京地球村所介入的地方合作主义模式,从高调倡导国际公民社会和环保主义的引入,与中央政府合作,参与全国性环境政策制定,宣导行动下沉到巫溪县农村,参与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改革,组织以"弟子规"为核心、颇富儒家色彩的"乐和农民协会"。这一转变历程揭示出独立NGO在中国真正的合作主义空间以及地方合作主义在中国的前景。并且发现,独立的NGO和GONGO(官办NGO)都是"乐和模式"中,乡村乐和协会与村两委及地方政府间形成协商合作的必不可少的参与者和社会条件。中国未来地方合作主义的发展,既需要制度层面对农村协会结社等进行制度确认,也需要足够规模的独立NGO和资源足够雄厚、社会建设意图明确的GONGO进行充分合作。
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45-54,共10页
Journal of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资助的清华大学政治关系课题"城乡社区发展与创新研究"(YSC-201102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欧洲气候政治的政治过程研究"(10BZZ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