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授治校是西方高等教育的基本传统,也是尊重学术权力、完善大学治理的基本途径。其实质在于确立学者在大学中的立法者地位,而非形而上学地步入领导岗位。教授治校的具体途径应是通过评议会方式实现政策的民主立法,从而与中国高校党委会的决策职能及校长行政工作形成管理上的三权分立,最终达到高校管理的善治境界。
出处
《高等农业教育》
北大核心
2012年第7期15-18,共4页
Higher Agricultural Education
基金
辽宁省创新团队项目"交易费用视角下的大学组织效能改进研究"(2009T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