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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水利立法 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水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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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水法实施后,广东省以确保两个安全为核心,水利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水资源立法方面,制定《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出台了《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在全省主要流域建立了水资源流域管理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的新体制;颁布了《广东省东江流域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办法》等,水资源管理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在防洪安全立法方面,出台了《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广东省北江大堤管理办法》《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等,完善了以防洪安全为核心的法制建设。
作者 黄柏青
机构地区 广东省水利厅
出处 《中国水利》 2012年第16期37-39,共3页 China Water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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