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恢复性正义的核心是疗治创伤、复原破裂的关系。它倡导了一种具有前瞻性的社会和解思路,不仅强调化解社会成员内心中的怨恨、愤恨或者憎恨,而且强调矫正社会结构中的关系不正义,预防潜在的或潜伏着的社会伤害行为,变革蕴含着结构性暴力与符号暴力的制度安排。在实现恢复性正义的过程中,和平、真相、责任与宽恕是四个不可或缺的要素,它们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在这"四要素"得到实现的基础上,人们才可能从社会伤害行为中解放出来,重新构建或恢复相互承认,实现和解。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9期5-9,共5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政府治理研究"(10ZD&040
主持人:周光辉)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我国公民社会公正感调查与政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政策绩效研究"(12CZZ00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当代中国居民社会公正感调查研究"(11YJC8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