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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劳务合同,用工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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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村民张强和其他7人均是某公司的劳务工,2011年8月,张强等人分别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后来,由于公司招工计划失误,导致相关人员过剩,而公司担心其违约解除合同会造成重大损失.便采取逼迫的方法,
作者 陆华
出处 《乡镇论坛》 2012年第25期39-4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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