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上海举行的“温州金融综合改革中的法律和监管问题”研讨会上表示小贷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首先应该明确其定位是发放100万元以下的贷款.而且要解决股东结构问题.要由相对大的股东控股,同时不能排除自然人股东。”小贷公司的融资渠道应当适当拓宽,一方面增加外援融资渠道,来源可以包括企业、股东或有资金的机构等,但个数不能扩大得太多;另一方面,小贷公司的融资比例至少应该扩大到净资产的2倍。”她认为。
出处
《中国总会计师》
2012年第8期17-17,共1页
China Chief Financial Offic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