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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谁出资修建就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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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兴化市林潭乡读者路某来电:我与父母共住一起,后来我与刘某结婚,又在原宅基地上加盖两间房,最近刘某提出与我离婚,因宅基地在我名下,便要求分割所有房屋。请问:刘某的要求合理吗?
出处 《农家致富》 2012年第18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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