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公共事务的日益多元化、复杂化以及公民需求的多样化,在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传统的"政府中心论"的价值理念正在悄然变化。政府不再是公共服务的唯一主体,大量的社会公共事务落到了社会组织肩上。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供给公共服务已经成为一种崭新而活跃的途径。两者的合作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面临着监督不力和能力不足等问题。为此,必须寻求两者合作的新模式,即从政府包办转为政府购买和从制度化协同走向联动嵌入。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15-19,共5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