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年初,上海、重庆对个人开征房产税试点以后,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进入了实质性的操作阶段。目前,是否扩大对个人开征房产税的试点范围,有不少讨论。笔者认为,认识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路径问题首先需要厘清房产税试点的动因和目的,充分梳理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试点的效果,深入分析国外开征房产税的原因。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是未来发展的一种趋势,但目前要全面开征的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在完善现有财税体制、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房地产评估体系等方面作进一步努力。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119-122,共4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