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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新规限建5.5米以上挑高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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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不少楼盘通过拉高住宅层高做成错层、夹层等“假复式”吸引购房者以提高销量的欺骗行为,南京市规划局近日出台了新规明确:住宅建筑层高不得超过3.6米,公寓(包括酒店式公寓)和办公建筑层高不得超过4.8米,普通商业(门面房)建筑层高不得超过4.8米,别墅层高不得超过3.6米。据悉,各类建筑,凡超出规定的,计算容积率指标时,每超出2.2米,则该层建筑面积按该层实际建筑面积的两倍算,不足2.2米的,该层建筑面积按该层实际建筑面积1.5倍算。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12年第9期47-47,共1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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