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农村社区建设”概念。为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民政部于2007年确定了304个“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各地也相继确定了不同层次的实验单位。2009年,为扩大农村社区建设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民政部在全国启动了“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按照民政部规划,到2015年,全国农村地区将普遍开展农村社区建设,60%以上的农村社区基本建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