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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的视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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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选举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一人民代表大会来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宪法第2条)。在这些途径和形式中,人民向到自己选区或者选举单位视察的人大代表反映自己的意见和要求,无疑是最直接、最有效也是最方便的一种。人大代表正确、自觉地行使好视察权力,依法保障人大代表充分行使好视察权,对进一步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 赵洪生
出处 《重庆行政(公共论坛)》 2012年第4期60-64,共5页 Chongqing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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