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世纪初,英国为了解决土地法与市场效率之间的矛盾,决定进行土地登记改革。土地登记改革经历了从契据登记到地产权登记的转变。但是地产权登记运行在英国当时地产权结构的基础上,根本达不到简化交易、提高效率的目的。于是,土地登记改革引发了更深层次的财产法变革。通过对英国此次改革的研究,我们可以窥见土地登记形式与地产权结构演进的深层联系。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53-63,共11页
Ecupl Journal
基金
上海市人文社科基地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项目(基地编号SJ0709)
国家重点学科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建设项目(学科代码0301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