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5月22日,沪深交易所双双发布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5月23日,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办法》,对前一日交易所公布的《试点办法》进行补充和细化。此次发布的《试点办法》规定,除金融和地产以外的未上市中小企业均可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办法》要求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期限在1年(含)以上。6月7日,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12XNH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