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确保香港法院在基本法的框架内履行其权能,一直被视为维护"一国两制"原则的重要课题。香港高等法院关于美国FG公司诉刚果案的判决,引发了再度审视香港独立司法权的范围及属性问题。法院在该案涉及的国家豁免问题上适用了限制豁免原则,这与中国政府所一贯坚持与倡导的绝对豁免原则大相径庭。笔者认为,本案判决明显违反了基本法第13(1)条和第19条规定。即使中国在将来有可能适用限制豁免原则,但该立法权属中央政府的专属权力。
出处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7期16-19,共4页
Jinan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委托项目<基本法实施中的若干问题研究>(批准号:JBF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