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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中小学家庭教育五个一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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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百所家庭教育实验校。依据《关于加强家长学校规范化“十项建设”(试行)的通知》、《关于推荐首批泉州市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实验校和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的通知》,在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的推荐下,确立一百所家庭教育实验校,依据“十项建设”的标准认真建设家长学校,授予“家长学校实验校”的牌子。
出处 《中国家庭教育》 2012年第3期77-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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