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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确定九项重点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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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晋中市教育局确定九项重点,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一是坚决查处义务教育招生编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二是坚决查处普通高中招生编班中的违规行为,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限招生时间、限招生范围、限招生班数“六限”政策和“十条禁令”。三是坚决查处高考补习机构违规办学行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举办高考补习班,不得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不得与任何机构联合在校外办补习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往届高中毕业生在本校报名参加高考。四是坚决查处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五是坚决查处违规使用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行为。六是坚决查处学校乱办班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在校生补课。七是坚决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任学生辍学行为,对学校义务教育巩固率低于规定要求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和学校依法追究责任。八是坚决查处不能开全开足课程行为。九是坚决查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行为。
作者 孔祥禄
出处 《山西教育(管理版)》 2012年第9期57-57,共1页 Shanxi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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