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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式服务:签订契约就要付费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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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北京市率先在全国提出“家庭医生式服务”概念,随后上海、广州、南京等地也相继提出此服务理念。但阅读过多数有关“家庭医生式服务”的文件后,笔者发现,所谓中国式的家庭医生服务都指出了服务内容,却没有明确应该收取的费用。
作者 顾湲
出处 《中国社区医师》 2012年第33期25-25,共1页 Chinese Community Do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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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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