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在进行合并、改制、清算等资产重组活动中,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对这类经济行为必须进行审计和评估。从这个角度讲,资产评估与审计有不少方法可相互交叉运用。例如,资产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作价时,往往采用与审计方法相同或相似的程序,如监盘、函证、抽样、测试等。而审计机构在审计时,需要采用公允价值测试资产价值,并据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这与评估并无很大区别。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处理好评估与审计的关系,直接影响到评估和审计的效率与质量。
出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2年第8期66-67,共2页
Assets and Finances in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