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香港广告主须支付创意比稿费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香港4A 广告协会三月初发布并立即生效的一份声明,所有要求4A 广告代理商参加比稿的项目,其广告主必须付给每个参与比稿的广告代理商20,000元港币。支持这种举措背后的想法是因为广告业费用开支不断上升的同时,广告商收益却不断下降。这种情况更由于亚太地区的经济危机而加剧。
作者 章汝奭
机构地区 金马广告公司
出处 《中国广告》 2000年第3期68-68,共1页 China Advertis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