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1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首次正式提出“坚决辞退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逐步清退代课人员”的要求,自此开始了全国范围的清退代课教师的工作。然而,随之出台的一系列代课教师清退政策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在清退过程中产生了许多现实问题。要想妥善处理代课教师问题,我们需要对现行的代课教师清退政策进行反思和调整。
出处
《中国教师》
2012年第15期26-28,80,共4页
Teacher’s Journal
基金
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西部农村地区代课教师问题研究(10YJA88017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