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1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突发公共事件分为4类:①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②事故灾难,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③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④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及涉外突发事件等。
出处
《上海医学》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2年第7期625-626,共2页
Shanghai Med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