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农村土地承包法施行以来,少数甚至单个村民依据该规定,以发包方违反民主议定原则为由起诉,要求确认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合同无效的诉讼纷争不断。从少数村民之诉权、合同效力的认定、违反民主议定原则的事实判断、无效之诉的法律完善等方面,对涉及该诉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有助于少数村民合同效力之诉的完善解决。为切实维护集体组织成员利益,同时又能公平保护非集体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立法部门对此有必要尽快出台明确规定,对此类诉讼以及村集体诉请确认合同无效等案件的处理予以规范和完善。
出处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第4期50-52,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Jinan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