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西部〔2012〕781号印发《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6月7日,财政部印发了《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6月28日《,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在不到半年时间里,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就老区发展连续出台扶持及优惠政策,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未有的,表明老区发展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对于老区人民来说,这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
出处
《中国老区建设》
2012年第9期8-11,共4页
China’s Construction of Old Revolutionary Basic Ar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