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推动重点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实现重点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清远市公安消防支队全面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监督长效管理,实现对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的全方位监管,并指导被管理对象的消防工作档案台帐,确保全市所有高层地下建筑信息全部录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建立信息化数字管理档案,提升高层建筑防控火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12年第18期27-27,共1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