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护人身自由是一项宪法原则 ,对制定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的法律具有指导作用。现行宪法第 37条仿效前苏联的突出司法机关的主体模式 ,强调逮捕而忽视其他剥夺人身自由的方式 ,已不适合我国法制建设的进展和人身自由保护的要求 ,应当修改。其修改应当体现对法律和法定程序的信仰 ,维护法治和保障自由的均衡。法定模式推崇法治 ,强调在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时的正当程序 ,可以借鉴 ,以推动依法治国战略、司法改革和适应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形势。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4期18-25,126,共9页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