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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服务于学生的教育理念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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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果你将成为一名教师,那你就选择了一种事实上(希望是)能为他人服务的职业。”这句话告诉我们,教师这一职业与其他所有服务的行业一样,服务性是教师专业伦理的重要特点之一。服务就是指为他人做事,并使他人从中受益的一种有偿或无偿的活动。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第四次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教育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里的“人”无疑是指学生。新课程标准通识中提出基础教育改革的宗旨和核心目标是“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现代建构主义理论也认为教师应该为学生建构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良好的学习情境。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落实到实践中就是服务于学生,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
作者 林宗华
出处 《福建基础教育研究》 2012年第8期29-3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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