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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政策下全年一次性奖金分配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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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最终通过的个税修改决定将工薪所得免征额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3500元,将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由以前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超额累进税率,该决定于2011年9月1日开始实施。作为普通的工薪阶层,我们如何根据新的个税法进行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呢?
作者 邱雯 王冬梅
出处 《内蒙古电业》 2012年第4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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