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开篇 八十年代后期,我们编辑部的门被一位架着双拐的女孩推开。她先怯生生地问道:能够反映个问题吗?得到肯定后,她用一种努力抑制住的声调讲述着…… “我家与邻居因为宅基地发生纠纷,被县法院传去。谁知,到了指定的法庭一看,却是刑庭。俺胆小怕事,就陪着笑脸问是咋回事。法官不耐烦了,骂道‘哪有那么多的废话,不愿进来就滚你娘的蛋!’然后一拳把俺从开着门的屋里打到院子当中。腿,就这样摔断了。法院的人把俺送进医院,后来嫌花钱太多就再也不管。俺只请求编辑叔叔写篇文章,让法院拿钱把腿治好,俺还要干活养娘!” 说到此,小姑娘尽量平静地挤出一丝微笑,恐怕编辑叔叔看见哭闹会产生厌烦。然而那企盼的眼神中,分明流露着悲伤和呆滞。 在我接待过的近百名上访群众中,她的眼神在我的脑海里,始终萦绕着挥之不去。 九十年代初,在河南省民权县,因为县政府强行划走了村属集体土地。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0年第6期33-37,共5页
Law &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