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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业营业成本准予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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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事代理服务、主要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出处 《上海企业》 2012年第9期82-82,共1页 Shanghai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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