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罗斯福新政劳工立法从法律和制度的层面保障了普通劳动者免于恐惧、免于迫害、免于暴力而主动争取权利的能力,使美国劳工群体可以通过真正属于自己的工会有组织有力量地合法展开工人运动,合理表达、适时实现同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利益诉求,既不断改善了自己的境遇,也促进了美国经济的复兴。新政劳工立法的实践表明:没有国家和政府对劳工权利保护的有效行动,就没有普通劳动者利益和资本利益的共同增长,而所谓国家复兴也将无从谈起。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12年第9期110-112,共3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