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术界对犯罪学学科的认识有些不同的看法,按瓜严格的科学标准,许多提法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不准确和不够科学的方面。首先,认为犯罪学是基础性的应用学科的定位,这一提法存在着矛盾,存在学与术不分的弊病。其次,将犯罪学定位为应用学科更不科学,实际上降低了犯罪学的学科地位。再次,说犯罪学是一门独立性的综合学科,从科学意义上看亦有不妥。第四,说犯罪学是一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的提法过于笼统和抽象。笔者认为,犯罪学的科学定位是,犯罪学是一个带有学科群性质的大领域的基础社会科学的学科门类。
出处
《公安大学学报》
2000年第1期23-26,共4页
Journal of Chinese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