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修正案(八)》等关于禁止令的规定较为抽象和原则,故对禁止令的理解存在很多争议。关于禁止令的内容,需通过在实践中摸索以法律解释的方式作出更明确的规定。关于禁止令的性质有监管革新性质、辅助性质、保安处分性质、义务性质的观点之争。关于禁止令的适用原则也有不同观点,总括起来有必要性原则、关联性原则、均衡性原则。被判处管制和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的法律后果不同,这种不同是否失衡也是有争议的。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第8期70-73,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