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经济监督的视角分析,地方政府依靠举债赢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需的资金、缓解事权下沉地方财政刚性支出增多的压力、解决政府承担过多职能所需要的资金等方面,是政府性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由于目前体制机制上的缺陷、制度与计划上的缺失和管理上的漏洞,政府性债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作为经济监督的审计机关,应着眼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维护民生诸方面,加强对政府经济行为的监督,查错纠弊;同时,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功能",促使地方政府举债程序合法化、举债规模合理化,促进地方公债市场规范化,推进建立政府债务监督检查联合机制,以规避政府性债务风险。
出处
《宿州学院学报》
2012年第7期12-15,共4页
Journal of Suzhou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