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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拿承诺书糊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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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叫王晖,自愿应聘到本公司工作,为明确我在工作期间之多项权利和义务,我同时向公司承诺如下……”2010年11月16日,来京务工的甘肃籍农民工王晖应聘到北京一家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部担任电气工长,月薪5000元,公司让他签了一纸协议书,协议书上是他单方向公司所作的十多项“承诺”。工作一年多后,公司突然单方解除了与王晖的劳动关系,觉得委屈的王晖与建筑公司打起了官司。
作者 母冰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12年第10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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