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种不经审判而长期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制度,劳动教养制度在中国已经实施了半个世纪之久。尽管多年来质疑声从未间断,但劳教制度始终岿然不动。近期发生的唐慧和彭洪两起被劳教事件,再次让我们感受到了劳教制度的粗暴和随意。这无疑是在为这个方方面面都取得重大进步的时代抹黑。8月28日,有媒体报道。在南京、兰州、郑州和济南四城市正进行劳教制度的改革试点。种种迹象表明:劳教制度已经到了或废除或改革的十字路口。学界警追认为。无论对劳教制度改革还是废除,都必须将其纳入法治化轨道。既要确保国家公权力不会披溢甩,又耍保证每一个公民的个人权利和自由不受任意侵犯。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2年第28期12-14,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